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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战斗在炮火硝烟中;而今战斗在维护法律的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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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25 14:13  
 
 
由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立法(行政法规修改)构想
作者:王泰俊
“我单位想聘用一个人,但是他要求我们把社保费交给他,不用我单位直接缴纳。这可以吗?”
“我单位本来给他开的工资包括了社保费,当时他也是同意的。现在合同解除了,他却要求我们给他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补缴社保费。我们怎么办?”
“税务局要求我公司按照工资总额支付25.5%的保险费,这太多了。有人建议我们改为个体户,可以吗?”
“我想到外地工作,有人告诉我转移手续很难办。难道我只能退保吗?”
……
作为执业律师,近一个阶段以来我经常遇到这些问题,有的来自我服务的顾问单位,有的来自朋友或当事人。我可能没有给他一个令他满意的答复,因为我无法在现行体制下为他们找到一个理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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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17 08:07  
许  霆  无  罪
——兼谈陈兴良教授的《许霆案的法律分析》
许霆案再审一审已经判决,虽然法院仍然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因从原审一审的无期徒刑到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近日又传出其写好上诉状,可能准备上诉的消息。如果他上诉,看来这个案件还需要一段时间。由于这个案件再审法院适用了无法定情节却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规定,因此该案需要最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必然介入这个案件,那么无论大家怎样看待许霆案件的性质,最终都会因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而尘埃落定。
看到大家这么热心地关注许霆案件,我也零零星星地看了一些探讨文章,深为广大网友的热情所感动,也为法律界的特别关注所感染。所以也在次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也算是为法治进步尽点力吧。
我认为许霆无罪。
我从网上看,除了无罪的观点外,大家关于许霆罪名的讨论有很多,比如认为定盗窃罪,这是主流观点,也是法院认定的观点;还有侵占罪,诈骗罪等等。我之所以说无罪,主要有以下理由:
一、许霆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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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09 12:11  
王泰俊:西藏问题报道,不是外媒“偏见”,而是阴谋与邪恶
拉萨发生暴乱,外媒进行了歪曲事实的报道,这是显而易见的,已经被广大网友戳穿。外交部也态度强硬地予以批驳。但是,在大部分的批评声讨中,大家总是指责外媒存在偏见。我说,这不是偏见,而是阴谋与邪恶。
偏见是什么?偏见是不能正确地客观地看待事物,总是戴着有色眼镜。此次外媒所谓偏见报道,是真正的偏见这么简单吗?显然不是。他们在故意歪曲事实。
CNN裁剪照片,故意突出军车在拉萨一片狼藉的路上开进,是明显地在诱导公众产生军队武力镇压的判断。而原片却是众多暴徒在攻击这个军车。一反一正,效果截然相反。难道CNN的编辑们不知道这两张图片的差别吗?不是。人家是故意而为之,就是要造成军队镇压的假象迷惑全世界。
德国媒体等等一系列的图片更是将尼泊尔等国的图片说成是中国拉萨3月14日的现场图片。难道说他们发表这些图片的时候不审查图片来源吗?他们不审查这张图片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什么人拍摄、由什么人供稿吗?这是一个新闻审查的最基本规则和常识。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故意这样发表,就是要让全世界人民相信,中国的拉萨发生了武装镇压和平示威的僧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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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09 12:09  
关于股市“暴涨”、“暴跌”、“救市”的几个观点
一、暴涨之后必然暴跌,这是常识。
这句话不是马后炮。这个常识在2007年的时候应当说每一个股市投资者都明白。既然知道这个常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纷纷入市?还有那么多人并没有抛掉股票变现?
为什么暴跌,是因为前期暴涨。暴涨后必然暴跌。这是必然的。
股民被套牢,源于贪欲过盛。我相信没有人不知道大盘指数暴涨是不正常的,你还是要入市,还是要不抛弃,那么自己就应承受这份暴跌的风险。
二、股市真的暴跌吗?
股市下跌本身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所有炒股的人(美其名曰投资者),都是在这涨涨跌跌中希望自己获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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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3-19 13:10  
王泰俊:彭宇案件和解结案,法院牺牲了什么?
中新网3月15日电 3月15日14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全国人 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的结 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有记者提问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没有经过二审就以调解结案了,但是彭宇案的影响至今仍然没有清除。现在媒体上陆续有关于,比如说92岁老 太太当街跌倒无人敢扶的这种报道。对于彭宇案中法官以推理断案的这种质疑已经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大大降低,甚至影响了社 会的道德价值的导向。请问公丕祥院长对此如何解释?能给我们讲讲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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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3-19 13:05  
新任政协委员军事专家在胡说八道
中新社北京三月五日电 题:涉台专家解析胡锦涛对台讲话
军界专家:不要轻易打破平衡
而另一位新任政协委员、军事科学院研究员罗援也认为,胡锦涛的讲话对台释放了极大的善意。“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任何问题都可以谈,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对话沟通来解决。这对解决台湾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铺垫和前景,有一个非常良好的发展愿景。”
 罗援认为,胡锦涛的讲话和温家宝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谈到要保持两岸的和平稳定。“而和平稳定应该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大陆这方面已经释放了很多的善意,希望台湾人民能够善解。”
在罗援看来,和平稳定实际是一种平衡状态,应由双方共同来维护。“这就像翘翘板一样,如一方用力过大造成失衡,另一方肯定会采取某些措施使平衡状态能够继续维持。”他强调不要轻易打破这个平衡。
罗援显然在胡说八道。这完全是美日的腔调,他在为谁说话?
照罗援的解释,台湾永远不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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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2-01 14:28  
王泰俊:紧急抢险也应当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
由于南方多省市发生雪灾,当地政府、企业组织开始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从媒体的报道看,很多人已经连续奋战,甚至长达60小时甚至更多没有休息,已经有五名电力工人死亡,其中1人因疲劳过度累死在工作岗位上。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又规定,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等三种情况不受上述限制。目前在公路上抢险、电力设施抢险应当属于不受延长时间限制的情形。但是,因任何的抢险活动延长工作时间,还是应当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前提,也就是说至少不得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人的体力也是有限的。电力工人连续工作60小时毫无疑问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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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1-30 09:53  
《集结号》编造的故事是对军人的侮辱
《集结号》是一个制作非常精美的影片,围绕《集结号》的争论都没有否认这一点。看到《戴旭评〈集结号〉:解放军不能接受这样的质问》一文,感到题目非常好,但是我以为《集结号》的症结不在于军人应不应该牺牲,而在于错误地编造了一个上级欺骗下级的故事,侮辱了人民解放军,也侮辱了所有世界上的军人。
军人就意味着牺牲,这是每一个军人都懂得的道理。从穿上军装那天起,每个军人都在时时刻刻体会着这一点,无论平时还是战时。
牺牲对于军人并不可怕,即使曾经有过胆怯,即使对于逃兵。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也是每一个军人都深深懂得的道理。战时更是如此。
一个好的军队,军人之间是相互信任的,上下级之间更是互相信任的。虽然可能有争论,有怨言,甚至大动干戈,但是总体上是互相信任的,尤其在战场上。
很难想象,一个不相信战友的士兵,能够服从命令冲锋陷阵。
很难想象,一个不相信上级的连队,能够坚守阵地。
军人之间,军队单位之间这种信任是必须的,所以才会有不问缘由的“服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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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1-29 12:51  
王泰俊:“让全体人民长生不老”的承诺注定要背上骂名
任何一个政府、政党、国家如果在施政纲领上承诺“创造条件让全体人民长生不老”,那么一定会成为一个笑柄,因为除非傻子,没有人相信目前的人类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假设人们都相信了,而是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做到,一个人死了,又有一些人死了,人们就会毫不客气地质问:“你为什么不兑现承诺?”当你承诺一个根本做不到的事情的时候,你注定要背上骂名。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承诺,媒体认为是让人“兴奋的亮点”,“也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国家统计局还热情地对此进行了一些解读:“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我随即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提出这个提法是错误的,建议代表在讨论报告时删除这个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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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1-25 14:44  
王泰俊:《色·戒》为什么不可以禁演?
近日,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看到网友转载的《李银河:〈色戒〉可以批评,不可以禁演(以下简称李文)》的文章,就跟一个帖子。后来想来想去觉得这是一个问题,还是专门写一个帖子更好些。于是有了下面这段话。
 
李文说:“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的播出是一个进步。电影是言论,不是行动,它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无论它有什么样的错误,由于它属于言论范畴,就应当有发表的自由,这个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当然,人们可以批评它,甚至猛烈地抨击它,但是绝对不可以禁演。”“个人的好恶不可以成为判断一部作品可不可以出版、一部电影应不应当禁演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广电部禁演《断背山》才是错误的,它没有禁演《色戒》倒没有什么错误。”“虽然有一些人不喜欢《色戒》,甚至认为它是卖国主义的,广电部并没有禁演它,这一作法是符合言论自由的原则的。”
猛一看李文很有仗义执言的大侠味道,言论自由嘛,不论他说啥,总的让他说呀。我却觉得李文错误地解读了言论自由。
 
这涉及了一个什么是言论自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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