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描述:
个人公告:
木子李的博客已经开通了,欢迎大家常来做客。希望这里能成为我们交流思想的地方。也希望大家能记住我的博客,把她加入收藏夹、或者告诉大家的朋友们。
博客日历
我的文章分类
最新评论
最新留言
--最新文章--                                                   浏览全部文章
发表时间:2012-05-22 09:29  
    不仅足球比赛中球队喜欢主场作战,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希望在自己的地盘上打官司。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法院往往有地方保护主义,当事人与本地的法官可能较熟,熟人好办事。第二个原因是方便,可以省下大量的差旅时间和费用。对于坚持法治理想的人而言,第二个原因最重要。
    在韩寒代笔事件中,可能侵犯韩寒权益的人很多。从重要性的角度考量,方舟子无疑是第一被告。至于其他被告,韩寒要仔细衡量。重要性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方便诉讼。
    2月3日,韩寒向上海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被告是上海的普通网友刘明泽。对此最合理的解释是基于地域管辖的考量。韩寒律师团发言人陶鑫良教授说:“将刘先生作为第二被告是律师为争取著作权案管辖权的考虑……”(其新浪微博2月13日)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5-18 09:30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强化其权利保障,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刑事诉讼法的每一次修改,加强被害人权利保障都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和主线。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被害人对惩罚罪犯有着强烈的要求,同时还希望对其造成的损失能有赔偿或者补偿,因此希望能参与到诉讼中,发表意见,得到公平对待,得到满意的诉讼结果。被害人在和解程序、量刑程序的参与,国家补偿制度的确立是近年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国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的决心和行动。
    
    怎么看
    被害人权利保障是保障人权的体现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5-15 09:47  
    我国起诉难问题主要源于我国特有的一种超法律规范的司法政策限制。这种司法政策限制主要是基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实质正义优先、传统意识以及治理习惯等因素。但这种调整以牺牲法律和司法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普遍性为代价,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在我国从传统法治转向现代法治的过程中,随着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这种政策性调整的适用应当逐步加以限制以至最终取消。
    【关键词】民事诉讼;起诉;受理;司法政策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5-08 09:42  
    当下我国一切诉求归根结蒂都是权利诉求,我们正处于一个为权利而奔走的时代。在这个对权利和权力认知双重觉醒的新时代,如何继承和发扬已然笼罩我们数千年之久的儒家传统文化,委实让吾国与吾民纠结不已、焦虑不堪。
    众所周知,本土儒家代表人物蒋庆先生竖起了“儒教宪政”的大旗,它以排斥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的政治儒学为基础,志在西方普世的自由民主宪政之外开辟一条具有中国历史文化特色的儒教宪政之路。对蒋庆推崇备至的秋风先生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认为传统的“华夏-中国治理史”经验足以证明传统中国本系宪政体制,西方现代宪政思想与实践在古典中国不是处于萌芽状态而是完全成熟了,我们后人只是对此不曾觉悟罢了。
    儒家文化及中国历史的本来面目真的如蒋庆和秋风所阐述的那样么?儒教到底能为我们今日之宪政建设提供何种本土资源,我们又该如何吸取儒学政制几千年来的失败教训呢?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5-04 09:24  
    【摘要】跨国贪污贿赂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主体、结果跨越两个或更多国家的犯罪形式,其特征主要有:犯罪主体具有显著的身份性和具有跨国的职务便利,跨越国家是犯罪故意的重要内容,犯罪客体复杂、侵害多种法益,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多个国家。从犯罪来源国角度考察,到目前为止,跨国贪污贿赂犯罪经历了偶发阶段、趋势化阶段和现象化阶段。另外,跨国贪污贿赂犯罪与继发性犯罪关系极为密切。
    【关键词】跨国贪污贿赂犯罪;特征;现象化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4-27 15:35  
      从“污点证人”到“污点英雄”
    “污点证人”,作为西方法学界的一个法律概念,在中国大陆法学界也有此说法,但尚不属于正式法律概念。中国香港受英美法系影响,接受此概念,于是,这在香港影视作品中屡见不鲜。比如香港1993年还曾推出同名电影《污点证人》。故事梗概是:阿成是非法赛车常客,但技不如人,经常斗车而欠下一身债,虽然女友阿敏陪人上床抵债,但亦未能将债还清。他在走投无路之际,接受“老大”的建议,去为一号通缉犯沙胆效力,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帮助沙胆摆脱众警的包围。沙胆给予阿成一大笔钱,但他有钱便乱花充大佬,被警探发现他与沙胆一案有关,于是,要他做“污点证人”。
    “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曾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不是清白的人。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4-26 15:22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之前,西方国家的刑事法律主要以自然犯为规制对象,重点关注“街头犯罪”,侧重研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犯罪。此时研究的犯罪似乎大都与犯罪人的贫困状况有关,是“穷人犯罪”,是“贫穷产生犯罪”。伴随着工业革命的来临及发展,才开始逐步重视研究“白领犯罪”。随着对经济犯罪现象及其成因的研究,人们开始认识到,犯罪同时也与贪婪有关——因为“白领犯罪”者,大都有着体面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固定职业。这就使人们的犯罪观念及研究视野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我国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如今也开始由较为重视传统治安犯罪向特别关注新型经济犯罪转移。经济犯罪脱胎于传统的财产犯罪,深刻认识经济犯罪的特性,对研究其刑事政策意义重大。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4-25 09:29  
    2011年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八十七条:“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见“中国人大网”)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强调:“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因此,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4-24 09:28  
    摘要: 劳动权国家保护义务存在不同的审查基准,在审查“国家如何尽其保护义务”时,应以“过度禁止”作为侵害的界限,以“不足禁止”作为保护的底线;在审查“国家应保护到什么程度”时,应以自由权为上限,以人性尊严为下限;劳动权国家保护义务还需以依法治国、比例原则为基准。劳动权国家保护义务涉及“加害者—受害者—国家”三方关系,容易使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损,因此保护义务亦存在一定的界限。
    关键词: 劳动权;国家义务;国家保护义务;基本权利;审查基准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发表时间:2012-04-09 15:17  
     内容提要: 法人分类模式有“职能主义”和“结构主义”之别,《民法通则》采“职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根据法人在国家构想的社会整体结构中担当的职能,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这种分类模式渊源于我国法人制度立法的问题意识、立法之时面对的具体问题以及法律科学的发展水平,无法实现其意欲的分类目的,不能解决法人制度真正面对的问题,也无法为法人制度立法提供有效支架。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回归“结构主义法人分类模式”,并以其为主轴设计民法中关于法人制度的规则。
    引言

  ......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