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医院停业集体下跪的医闹必然严惩 刘效仁
灵堂前,横山县百信医院院长安亚宏痛哭流涕念着悼文以示忏悔。此后,带领40多名医护人员集体下跪磕头。 “安院长对着死者磕了3次头,准备站起来,可家属立马将他按住踢了一脚,让继续磕头。”某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闫某某一家五口因食物中毒被送入百信救治,四人转危为安,唯闫父因胃穿孔身亡。尽管一直未作事故鉴定,可院方被迫签订停业仨月,违约赔300万的协议。对此“医闹”协议,当地政府却表示,既然签订协议,就应该履行。(2012年5月2 日华商报)
相信看了安亚宏含泪“忏悔”,医护人员集体下跪磕头视频的观众,绝大多数人都会义愤填膺,惊诧莫名。闫家“欺人太甚”,医护人员尊严扫地。别说闫父之死至今未作事故鉴定,至今仍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即使院方当负全责,当依民事法律予以经济赠偿,而非停业三月;倘有医生渎职,亦当由当事者承担法律责任,而非全体医护人员陪绑。然而,责任未明,却要院方停业三个月,违约就要赔款300万元;还要院长灵堂忏悔,率众集体下跪。 “这已不是正常表达对死者的尊重了。”在我看来,这实是集体性羞辱,是对医院集体人员施行“家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