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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湖南醴陵人,系中国政法大学哲学法学双专业双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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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21 19:05  
    毕业在即。我大学的表现普普通通;而我唯一的骄傲是,哲学、法学两个专业的学士论文都是优秀。虽然我很不会对付大学里的考试,也很不会讨别人的欢心,但我真的觉得自己还是优秀的。谢谢你们,我的父母家人;谢谢你们,懂得欣赏我的老师。
发表时间:2007-06-19 11:00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真是万古不变的真理;眼下,杨丽娟父亲自杀的事情过去还没有几天,又有人出来找天王的茬子了。没有办法,我不来说几句不痛快,但这应该与我是他的粉丝没有太大关系。
 
    我学法律的,那就先说法律。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合同与协议都是建立在意思自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只要刘德华不愿意,管它是哪个电视平台,哪个王牌节目,谁可以说强迫天王答应演出?即使刘与某栏目已经签定协议,如果他临时不能甚至不愿意上台,他违约了,同样是谁也不可能把他“架”到台上去,因为这不是演艺合同的履行方式。违约都不过是赔钱而已,况且他根本就没有与某电视台和某节目签定任何演出协议,某节目某导演,她有多少底气出来说事?
 
    在中国,电视台充其量不过是个事业单位,它没有行政机关的资格,更没有行政命令的权力。公共利益,这个在当今社会被用滥的借口,需要更多的明白人说“不”。一味地屈从于冒牌的“行政权力”或者相关姿态,屈从于冒牌的“公共利益”,其结果只能是曲解正义和法理,破坏法律,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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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16 13:16  
    据说海南省某县商务局以"非法"的名义没收了来自外县的"合法"猪肉,并"拍卖"给本地的屠户在当地出卖,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县商务局的这一行为,让我想起了香港电影里的黑社会.
 
    外地猪肉,明明白白拥有全省通行的检疫"合格证",为什么在本省另外的一个县里却成为"问题"猪肉了?恐怕原因并不是检疫标准不统一,而是"势力范围"划分上的不"和谐".被没收猪肉的屠宰户,在一个地方交了"保护费",领得了 "保护牌照",本想各个帮派应该都有通气,别的"老大"不会为难自己,生意该会畅通无阻了.想不到的是,黑社会老大们并没有坐下来商谈好收取"保护费"的范围,那个地方的"保护牌照"在这里没有效力,于是他的猪肉就被另外的"黑社会老大"们给扣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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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
发表时间:2007-06-15 11:01  
    是月光下
 
    天山上
 
    融化与会聚的
 
    清泉
 
    银
 
    灰
 
    绿
 
    蓝
 
    倒映我丑陋的脸庞
 
    藏
 
  梦游
发表时间:2007-06-13 10:19  
  
  一夜未眠,天没亮上路,为人买书办事。以为书店也是八点上班,到了才大跌眼镜。时间太早,贫困难奈,纵然马路上车来车往,人声鼎沸,仍于旁边的木凳上昏昏睡去。
 
   这并非我首次“睡大街”。2002年国庆,全班同学逃晚课去天安门,睡意一来,在大街上摊上报纸,在长安街上也呼呼睡去。那晚人来人往,灯红酒绿;而我们,几个初入京城的毛头小子,为了等候国旗,就这样的夜晚,于京城的繁华街头,躺了一夜。第二天,游故宫,累;下午回来,在车上美美睡去。
 
    跑了几家书店,书没找到。午后时分,搭上熟悉的919路汽车,回昌平。上车前买了瓶冰水,握在手里,冰丝毫没化;车开动,我睡去;这次背,醒来时,已经到了终点站,十三陵水库。张目四望,只我一个旅客;手中的冰水,还有半瓶冰块,时间已是三点有半。司售人员惊异地看我,原来已是哈喇满地。尴尬,速离去,才发现车外比蒸笼还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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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08 17:08  
    在我看来,高考是盆百味俱全的“什锦汤”;而在众多的味道当中,苦辣甜酸,是我体会最深的。
 
    首先说苦。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十点半睡(重压之下失眠是常事);中间只有吃饭和做操洗澡的时间是眼睛和脑袋可以脱离书本的。再看看我们的伙食:早上一块钱的汤粉,加个五毛钱的煎鸡蛋还要考虑再三;中午和晚上的正餐,打一块钱的菜,五毛钱的饭,菜里基本上看不到正式的肉片和油水。这样的生活状况搭配那么长时间和如此高强度的学习任务,怎么可以说是不苦?
 
    其次来说辣。正如川菜、湘菜与淮阳菜的对比,辣是平淡的相对面;而对于高三来说,生活绝对不可以说是平淡,一个月一次模拟考不说,三天两头我们的老师还要给我们安排考试。考试要排名,排名关系到学生的荣誉与自信心,也关系到老师对我们的注意力,而老师的注意力与你毕业录取时候的评优“加分”不可以说没有关系(“加分”当然跟学生与老师的私人关系关联性更大了)。于是,在高考前的一系列紧张的竞争性的准备中,那气氛当然就可以用“麻辣”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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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07 15:06  
   
    我常会怀念那些童年的日子,琐碎而清晰.在那些春天,当柳树刚刚长出那一点点绿芽的时候,田野里的拖拉机已经开始在辛勤"劳作"了;我们踏着刚刚被翻起的芬芳的泥土,在那里奔跑,欢呼,抓鳝鱼和泥鳅.偶尔,我会揪着妈妈的裤脚,在初夏的梅雨季节里走过村头的小桥,那些慈祥的老奶奶总是很欢喜地从那些李子或者杨梅树上摘下果子来给我吃.到了稻子成熟的三伏天,当潺潺的小溪边开满木芙蓉,在碧绿的芙蓉叶与粉色的芙蓉花旁边,农忙休憩时分,美丽的邻家姐姐羞涩的问着主人家:"我可以摘一朵吗"?现在回想着那些情节,我似乎要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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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07 10:36  
    久涝偏逢连夜雨,  
    他乡又被故人欺;   
    洞房花烛没我事,   
    金榜题名如云烟.
发表时间:2007-06-02 14:07  
    关注于社会正义与法治信仰  
 
 
    本人之前所开通的各个博客仍然正常运行,谢谢网友的支持
发表时间:2007-06-01 13:21  
     恩师
 
     第一次登台表演,是在小学二年级。我那时表现好,不仅仅是学习成绩,而且参加各项活动都很积极。老师很喜欢我,于是,那年的儿童节,我被选为班级的代表,在联欢会上讲故事。  
 
     这个联欢会是在下午,中午我没有回家,在学校准备,化妆。班上有个男生,是出了名的调皮大王。那次他到学校后,见我化妆已经完毕,在那里小声练习着,就向我走了过来,嬉皮笑脸地与我逗乐子。
 
    对于他们那些被大多数老师认为很坏的孩子,所谓的好孩子是不屑与他们纠缠的。我没有大理他,心想着:“像你这样的坏家伙我懒得理你!”偶尔接话之后,我就想要起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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