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郑成思,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 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
1944年12月出生于云南昆明,1968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1979年5月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86年被国际版权学会聘为顾问,被英国牛津《欧洲知识产权》杂志和伦敦《世界版权》杂志聘为国际编委,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8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仲裁中心仲裁员;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七位执行委员之一;1997年荣获国家教委、人事部“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称号;2001年、2004年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2003年受聘为英国爱丁堡大学知识产权与技术法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