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个人描述: |
游走于学术和现实之间,自圆其说、自讨没趣、自以为是的学者 |
|
个人公告: |
董保华的博客已经开通了,欢迎大家常来做客。希望这里能成为我们交流思想的地方。也希望大家能记住我的博客,把她加入收藏夹、或者告诉大家的朋友们。 |
|
博客日历 |
|
我的文章分类 |
|
最新评论 |
|
|
|
最新留言 |
|
|
|
|
|
|
|
|
|
|
|
|
发表时间:2008-04-07 14:57 |
香港上市公司、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提出的三个议案之一的“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有人说她仅代表自身利益,也有人说她是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而专家认为,莫衷一是的背后,是人们忽略了围绕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这些争论,集中反映了当前中国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的诉求。
3月11日,广东省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表示,愿意就《劳动合同法》通过电视台和张茵委员进行辩论,或者在报纸上开专栏辩论。张茵提案媒体争辩已十几天,“场外人”孔祥鸿的介入,再次激活互联网。
为此,《中国现代企业报》独家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博士王侃。“《劳动合同法》可能是目前为止激起最为广泛的社会争论的一部法律,更值得关注的是,围绕该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这些争论,集中反映了当前中国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的诉求。”王侃说。
《中国现代企业报》:张茵提出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案,您对此是如何看的?她的问题应该理解为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偏差还是误读?
| |
|
|
发表时间:2008-04-03 23:13 |
企业难受的草案也难让劳动者获益
《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法和社会法,应当寻找一个劳动者、企业、政府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现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平衡点选择错误,企业对此难以承受,要注意的是,一个让企业难受的草案,劳动者就会获益吗?企业的“冬天”难道就是劳动者的“春天”吗?答案是否定的。
从《劳动合同法(草案)》看,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四方面:第一,对企业实行宽进严出。企业与个人简单的商业接触都可能被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被动招工”的风险大大增加,同时企业解聘员工受到各种限制,人员流动性大为降低。从短期看,企业为了避免“被动招工”,可能采取“严进”的用工政策,减少使用人员,这本身就会大量减少就业。从长远看,在企业奉行“严进严出”用工政策的情况下,由于底层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一般可替代性较强,需要一定的人员流动性以实现就业,在岗位稀缺、流动停滞的就业环境里,底层劳动者首当其冲受到冲击。
| |
|
|
发表时间:2008-04-03 23:04 |
《劳动合同法》生效伊始,不少中小企业即面临倒闭,这固然有一定程度的偶然性,不能完全归因于《劳动合同法》,但如果说《劳动合同法》完全与此无关,也未免流于武断。有一种观点特别值得辨析,即认为附加值太低的加工企业本来就该淘汰,所以它们的倒闭不是坏事,反倒有助于产业升级。这种观点看似合理,其实未必成立。民营中小企业固然主要属于低端的加工企业,中国经济固然应转向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的现代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但这个话题尽管已经说了很多年,即便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几个地区,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的现代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仍然很难发展起来,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我们对高端产业可以乐观其成,但不能对产业升级的进度估计过高,不能指望它们近期就取代民营中小企业,而晋身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力。这就是说,中国产业升级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征程。在产业升级实现之前,低附加值的加工企业并不多余,而是支撑过渡期经济增长的必要元素。否则,要么民营中小企业大面积倒闭导致产业空心化;要么,中小企业倒闭腾出的空间,基本上被诸如汽车、石化等项目所填补,所谓产业升级就不过是中国经济的重型化,不过是新形式的国进民退。而重化工业的就业容量远远不及中小企业,而且环境风险更高,利益结构趋于国富民穷,其综合社会效益未必比中小企业更优。产业空心化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但中国经济的重型化则 | |
|
|
发表时间:2008-04-01 21:27 |
政协委员张茵因建议修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引来无数人“拍砖”,几乎成为众矢之的。有人指责其“为富不仁”,有人批评其为自己阶层的利益说话,有人干脆将其视为一个榨取劳动人民血汗的剥削者。更有甚者,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向张茵发出“要约”,声称愿意和她在电视上PK.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假如张茵不是一个企业家,不是一个所谓的“富人”,而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仍然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规定表示不满,人们对她的言论会有何反应呢?或者,如果每一个批评张茵的人有一天都变成了企业家,他们又如何看待其言论呢?
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是因为对张茵的许多责难与她的身份密切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她的“女首富”、“富人”、“企业家”这些身份常常成为她被批判的重要因素。而这种将某人的身份与其言论联系起来的批判,是最容易遮蔽问题的实质的。当然,在这个常被称为“屁股决定脑袋”的时代,我并不否认,张茵的身份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她的言论。但是,如果我们想对问题的讨论更加深入的话,我们应当以理性的目光审视其言论本身,而不是在其身份上缠住不放。
| |
|
|
发表时间:2008-04-01 21:22 |
四点激辩
——缺陷与博弈
文/本刊记者 李毅
三易其稿的《劳动合同法》,到底是一部为谁而写的法?坊间盛传的劳资博弈到底是否真实存在?在学界与媒介交口称赞的光环后,这部法律的欠缺与不足何在?
立法目标之辩
从2005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被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到2007年4月的三审,这部倍受关注的法律始终未能获得通过。审议期间的三易其稿,也在坊间传出了劳资代表争执不下,外资企业强势表态的“幕后消息”。如果暂时抛开这些不论,先对三次审议的历程进行梳理,对变动较大的立法目标、适用范围进行确定,也许是更加务实的做法。
| |
|
|
发表时间:2008-02-28 18:40 |
省外经贸厅指出,去年至今珠三角搬迁企业仅250家
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 张莹
25日,《华尔街日报》刊发文章《珠三角:辉煌已成昨日旧梦?》,指珠三角6万至7万家港资工厂中,今年将有10%停产,一时间掀起各方热议。文章指出,中国华南沿海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过去20年中已经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而现在却有成千上万家工厂弃之而去。
珠三角今年倒闭6000家企业?广东省相关部门首次向记者披露详情。
省外经贸厅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外界对珠三角加工贸易现状存在很多误解。
“6000多家企业倒闭?数字不准确!去年底到今年初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来广东考察多次,我们初步摸底掌握的情况是,去年底至今搬迁的企业约250家,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为主,搬迁地以河源、惠州、清远等珠三角边缘地区为主,个别搬至东南亚、长三角地区”。他说,“稍微有点常识分析一下就知道,6000多家是绝对不可能的。以一家中型制造业企业保守估计1000人计算,6000家企业倒闭意味着有超过600多万人因此失业,真那样的话早就造成重大社会问题了!”
| |
|
|
发表时间:2008-02-27 21:52 |
惠州火车站。东莞-郑州的火车来了,农民工们井然有序地登上回家的列车。随着传统密集型产业在珠三角的撤离,昔日“世界工厂”的热闹场景和每年汹涌的民工潮或将成为历史。本报记者田飞摄
《劳动合同法》实施触发多米诺效应“世界工厂”面临转移之痛
珠三角工厂大撤离
上千家鞋厂倒闭,万余港企面临关闭潮,更多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计划迁离或难以为继
| |
|
|
发表时间:2008-02-09 09:17 |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前,我认为,当前对劳动者的保护以“重平衡、严执法”的策略更为现实,也更为有效。 作者:王天玉,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此,被称为保护劳动者利益、推动劳动保障改革和发展的三驾马车已经齐备,已然孤军奋战了十余年的劳动法也得以左右逢源,如此似乎制度构建的任务已经完成,劳动者利益保护的水平会快速提高。然而,不幸的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我们却看到了一个悖论。
先是华为的集体“辞职”事件,紧接着是沃尔玛的大批裁员事件引发了对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的讨论,然后是法律施行后各种劳动争议的大量出现。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听到最多的声音是全国人大和全国总工会认为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误解,以至于法律施行效果不佳,言语间似乎企业对此应负全责。甚至在全国总工会举行的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全总官员把能够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家称为社会精英。由此,法律问题似乎也有了道德评价的味道。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许多劳动者在法律施行之际并没有欢欣鼓舞,而是发出了劳动法到底能不能保护劳动者的疑问。
| |
|
|
发表时间:2008-02-09 09:15 |
主持人:欢迎收听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法说新闻栏目,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从富士康和员工集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劳动关系的新动向”。
富士康科技集团于12月12日宣布:集团将积极执行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余员工也将以签长期劳动合同为主。
富士康科技集团建立近20年,目前工龄10年以上的员工已达到数万人。为了稳定员工,集团决定:今后,全部员工以签订长期合同为主。其中,工作满8年的员工有机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入职的普通员工首次签订2年合同,第二次签3年,第三次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技术及管理人员首次签3年,第二次签5年,第三次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了更好地领会和掌握《劳动合同法》,富士康开展了全员法律学习活动,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郭台铭率领集团3000多名高管和65万名员工参加了学习活动。
此前,曾发生一些知名企业大规模突击裁员的事件,意在规避《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说明《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而富士康的这一举动,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广大企业对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态度还是非常积极的。
| |
|
|
发表时间:2008-02-09 09:14 |
SMG《深度105》2007年12月24日播出:“非常道:董保华:我看劳动合同法”,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李涛】非常道,非常人物,非常观点。看了前面的 “天下事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