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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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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出站),宪法与行政法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能与更多的人相互交流。联系方式:cdquanlaw@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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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23 15:52  
   
    该文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一部专著(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0年12月出版)的内容摘要,现将该书主旨思想介绍如下,欢迎业界前辈、同仁批评指正。
   
    笔者认为,探讨行政诉讼制度功能包括有两大主题:一是行政诉讼制度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就是行政诉讼制度的社会功能);二是行政诉讼制度在宪政和行政法治中与其他公法制度之间的功能分担问题。该书重点探讨后一问题,主要围绕以下三大问题展开讨论:一是行政诉讼制度的价值目标,二是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三是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基础。该书的基本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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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9 20:06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问题就应当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中国共产党妥善解决了该问题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从而有了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包产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从而解决了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而大搞城市化,乱征强制土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的同时也使得政府失去了很多农民的信任。     在一个工业化国家,若资本问题没有解决也是不可思议的.若资本在市场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办实业必然引发实业空心化。全面炒股、炒房的必然结果就是泡沫经济的形成。    在一个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的知识经济时代,要想获得国家整体实力的提高,必然要占领科技领域与信息领域至高点。对此,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人才至关重要。而我们的现状则是学术造假、学术腐败遍地、知识产权观念淡薄的今天,谈何国家的振兴.    若说官商勾结只是导致经济竞争环境不公平的话,官员若是与文人勾结,则必然会导致一个民族的毁灭。因为,官员利用手中权力霸取学术资源,不只是让真正的文人志士被旁落,更为严重的则是整个社会竞争力的丧失.若是整个社会都沉静在文化造假、文化浮夸的范围中,最终必然使国家丧失在世界中的科技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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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4 16:28  
 
       当民生概念成为热词时,也就成了一个通用标签,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无不唯恐落后而争相用之。一时间,民生不仅成为各个领域所谓追求的目标,还把民生作为一种无所不包的通用标签到处张贴。各种新兴“热词”开始粉末登场。许多所谓的政治家们开始大谈“民生政治”的概念,而经济学家们也紧随其后,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划出一个领域,将之称作为民生经济;文化领域也不示弱,创造了自己的新词汇,美其名曰“民生文化”。 哪怕所有的人并没有改变自己原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诸如此类,数不胜数。庸俗化、美化民生一词,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只可惜民生概念在各种光环下其内涵已经变得相当模糊,当初人们提出民生概念原本的旨意和宗旨早已被抛掷烟宵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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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8-20 21:37  
    今天傍晚去百润发超市发现原本放在出口处的红十字会设立的捐赠箱中多出了很多超市打印过的的发票纸。出于好奇,问了门边的工作人员,回答是:“有小孩淘气放的”。
      这并不能让我相信。这些条应该就是近期所放,好像早些时并没有。若是小孩放的,不可能有这么多,即使是小孩放,也需要大人报忙;况且,该捐赠箱对于出门的人来说,并不那么可以顺手。
       如此神圣的事业咋会有人儿戏对待!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近年一些与红十字会有关的事件来,尤其是那些对红十字会的负面报道的事……。
      神圣的事业为何会被玷污?真是让人心寒。
       
发表时间:2011-06-25 13:13  
    言论自由了,网络开放了,在这样的环境中,网络炒作的的情形就多了起来。没有的事,道听途说,就发表言论。记者、报社、杂志社也跟着,甚至是领头兴风作浪,唯恐没有跟上炒作的新形势。标题醒目一点、语言犀利一点、版面占多一点,只要能达到吸引人眼球的目的就可。在内容设计上只是“报道事实”,而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读者看起来“一目了然”,甚至是只要读过标题就“一目了然”。很多读者也是如此,只要是有新闻报道的,只要是有人说过的,一概就转载过来,甚至直接用自己的语言转述“事件真相”,也不管是否属于事实,犹如身在现场。     新闻界如此也罢?若政府机关办事也存在这种风气是多么可怕的是!处理问题只是根据人们的关注度、新闻的炒作度,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影响度”来决定处理,而不管事件大小,是否有证据支撑事实。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人们只要将是闹大,甚至是只有闹大才会引起政府关注,加以处理。这不是“唯恐天下不乱”吗?     若这些还可以原谅的话,若将之作为处理不称职官员,处理腐败官员的基本态度就更加匪夷所思了。依我理解,这种做法是否在暗示官员“您不称职没关系,贪污也没关系,只要没有社会影响就可以了。”     所有这些,看似十分荒唐,在现实中却大量存在。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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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11 16:45  
曹达全:功能迥异的三种行政诉讼制度历史类型
         (原发表于江海学刊2011年第2期,体例与原文有所不同)
   摘要:作为统治者管理工具的管理主义行政诉讼制度对公民权利保护相当不足,但其注重自身品质培养的经验值得汲取。形式主义的行政诉讼制度依附于立法权,只能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其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功能主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扩大了保护公民权利的范围,甚至成为各种利益的博弈场,但却遭遇自身能力限制等难题。对此,注重培养自身品质,转变功能定位是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行政诉讼制度;功能;历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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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10 10:46  
          曹达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政行为处理之我见
                   ——从诉讼法角度加以论证
                (原发表于海南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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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29 21:09  
       好久没有来了,因为太忙。为了给太太找份活,也是自我感觉家乡的东西很好(大别山),加之,既然有江苏特产店,那么开一个安徽特产店应该没有问题。谁知道,真正做起来却是如此之难,骑虎难下,只有硬着头皮做下去。辛苦且不说,就是能把握好如何去做的问题也是一门大学问,远远不是平日里所想想的简单,甚至是天壤之别。     选货、进货、卖货,每一环其实都有学问。     被骗怕了!给他们介绍点好东西,时有被认为是在骗人;不加以介绍,又无法让他们知道货的特点。绝大部分消费者买东西从来就是凭着感觉。似乎,消费者自己完全具有判断能力,但说句良心话,有些人似乎一点判断能力也没有。直接问茶要多少钱一斤,而不管茶叶的品质。问香菇多少钱一斤,而不管是带料、椴木还是野生。有些商品价格低被认为是假货,好东西价格高却被与一般货品相比。如此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卖假货,注重包装的责任就不能完全归咎于商家了。买龙井茶,只要是做成龙井茶的形状,而不问是否是真正产地,因为价格便宜那是消费者的首选,那么,做假也就是成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家的首选了(我店不卖龙井)。说句夸张的话,有人喝了一辈子的“龙井茶”,却从来没有尝过正产地龙井茶的味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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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2-13 13:33  
     大字报,源于古代的“揭帖”,即张贴于公共场所,专用于揭发他人的帖子。毛泽东曾说,“中国自子产(?—前522,春秋时期郑国人)时就产生了大字报。”毛泽东把古代的揭帖认定为大字报的起源,是想借用古已有之赋予大字报的合法性。而古代的揭帖,只是私人张贴的启事。广义地看,现代所有张贴在公众场合的大字海报、告示、通令、传单、标语口号、表扬稿(或批评、检讨)、商品广告,都可以称作大字报。但作为具有特殊政治功能的大字报,直接起源于1957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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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2-13 11:38  
   网络政治:县官恐被妖魔化——发展转型期部分县委书记的执政心态之二
  网上论坛、博客、微博等方兴未艾,网络正以独特而强大的方式,成为畅通民意平台、完善民主监督载体、约束干部执政行为的舆论场。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表明,在当前矛盾凸显期,位于执政一线的县委书记,正成为网络事件曝光的“主角”。县委书记们这样形容他们在网络时代的处境:现实社会中强势,网络社会中弱势。(《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2期)
县委书记,正成为网络事件曝光的“主角”
  网络“大字报”让县委书记“不会说、不敢说、不想说”
  近年来,重庆“彭水诗案”、江西“宜黄拆迁事件”、河南“灵宝跨省追捕”等事件,由于引起了网络的高度关注,一些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于是,网民在网上欢呼“我们胜利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说,在网络实现畅通民意的作用之外,有一种现象值得警醒: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个人利益,伪造网络事件,制造谣言,向政府施压,特别是向身处矛盾焦点的县级政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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