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描述:
一个法律职业人的认知、思索和见解,除转贴部分与自己相关的文章外,全部为个人原创作品,联系方式qzfywxt@163.com.qq:329769908
个人公告:
王学堂的博客已经开通了,欢迎大家常来做客。希望这里能成为我们交流思想的地方。也希望大家能记住我的博客,把她加入收藏夹、或者告诉大家的朋友们。
博客日历
最新评论
  网络奇缘
发表时间:2007-04-25 12:43  
字体:  打印 关闭 
本来,这篇文章最合适的题目应该是《网络是个好东西》,可惜,我有个叫蒋旭明的师弟已经写了这个题目,所以起了这么个暧昧的题目。
 
有一个人,我们称“她”吧。她现在北京,有一份白领的工作。有一天,她突然想起了在上海参加工作时的第一个老板。她是个怀旧的人,于是立即上网搜索。这一搜索可搜出了个问题。她的老板因为合同纠纷引发的合同诈骗锒铛入狱。
看到这则新闻,她想联系老板的心情更急切了!因为做人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人在走背运的时候更需要关爱!
怎么样才能联系落难老板的家人呢?
她又一次想到了网络。她想找到这篇文章的作者“汪翔”的联系方式,可是在百度中搜索这么一个名字太难了,她输入法院、法律等限定词后,找到了一个叫“法律学堂”的博客,这个博主与汪翔先生是同学,年前还在广州参加了校友会。还好,博客上有QQ等联系方式。
当事人尹维维向我院汪翔法官赠鲜花表感谢
(呵呵,上网偶然发现,我汪同学接受鲜花了,是不是MM送的呵?)
于是她找到了他。还好,她在留言部分写明了这一简单事实,否则她就会被拒绝加为好友,因为他有个基本原则,35岁以下异性一般不加的!
双方联系上,把前因后果一说,他就告诉他,此汪同学不是彼汪。
 
因为他的汪同学大学毕业后一直供职于广州的天河法院,而且似乎没听说他写过这种新闻体裁的文章。
事态似乎陷入了僵局。
她说了经过,他很感动,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好人?他找到了同道不孤的感觉。
于是他想帮助她找到这位汪先生,实现这个善良人的善良心愿。
还巧,这家法制媒体有几位记者也是他的朋友,也是通过网络联系的未曾谋面的朋友。
于是通过这些朋友的帮助,终于找到了这位汪先生,好心的她的善良心愿正在慢慢实现。
你说,网络是不是个奇妙的东西呢?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法律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昵称:      
 请输入验证码 :
换一张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