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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能赢?
发表时间:2007-04-2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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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多日没有接受法律咨询了。
因为我法律知识有限,而且我发现许多人不是来咨询,是为自己的答案求证而来。你一旦不同意他的观点,轻则不高兴,重得可能就要来国骂了。
但今天,我又犯错误了。
因为这是一位大学生,他家里有些事,我一时心软,特别是想起当年我遇到的那些法律困难无人求助的可怜境遇。于是就回答了他。
其实,问题也倒简单。
我(咨询人)姐姐与一人按农村风俗见面,双方订立了婚姻关系。后男方因我姐姐先前有相好而提出解除婚约(未登记)。但我姐姐一直等了两年才嫁。于是男方起诉法院,要求我姐姐、父母共同返还15000元彩礼款(有欠条)。
这就是基本事实。
尽管我法律不精通,估计这个问题实在难不住我,因为太简单了!婚姻法有个司法解释(二)中就专门讲到了这一点。
怎么办?
我告诉他,
最好找媒人协商退他点钱好了。
我想,这样法院可以调解一下,是个双赢的结果。
没想到,这个大学生不满意了。
问题应该不会这样解决的。首先他们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再一个就是我家里也不会同意,毕竟是他们先对不起我家的,钱的事可能还会抛到后不算原因。主要的是面子问题,我姐姐许给他又付了聘礼,就这样无缘无故的给说不要就不要了。是吧?
这让我怎么回答呢?
我实在想不出。
他继续说,
他已经在网上咨询了许多人了,也有很多律师,他们都说他一定能打赢这个官司的。
原来,他就是找我来求证这个结果的!
我无话可说。
但愿他家这场官司能胜吧。
 
 
正巧,在网上又看到一则律师的解答,不想多说了。
这个能定重婚(罪)吗?
 
 
女大学生与大款同居沦为生育工具 生子后遭弃
“嫁”了个有钱人
23岁的陈红毕业于南京点击查看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一所师范院校的生物系。大四那年的寒假,陈红到南京一家制药厂实习时,认识了来此推销药品的徐州某制药厂销售部负责人刘某,刘某此后经常找各种理由请陈红吃饭。时年47岁的刘某在徐州老家早有妻室,还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女儿,最大的女儿只比陈红小两岁,家庭生活非常正常,但刘某却骗陈红,说自己“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已经离婚十多年了,在南京置下多处产业,却苦于感情没有归宿。”之后的相处中,刘某对陈红出手阔绰,半年时间买了7000多元的首饰,还两次带陈红去外地旅游,刘某还多次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认识你以后,我才觉得以前那么多年我都白活了!如果有幸能与你共度余生,我愿意把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所有财产,全部交给你!”
如此诱惑,让陈红很快动了心。想到很多大学毕业生好不容易留在南京后,独自奋斗很多年,却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陈红觉得嫁给刘某应该是条“捷径”。在“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心态下,陈红很快就搬出了宿舍,住进了刘某在集庆门附近买的一处跃层商品房里,并于去年4月怀上了刘某的孩子。去年7月,陈红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直接在家里待产,刘某还专门找了一个保姆每天照顾她的生活,经常变换花样给她做各种好吃的,陈红觉得自己“幸福极了”。
生下儿子,才知真相
今年2月12日,陈红生下一个8.6斤的足月男婴。生产当天,刘某激动地告诉陈红:“你真是我们刘家的功臣啊,我终于有儿子了!”但是,产后第二十天的下午,刘某抱着孩子出去玩了一会儿后,孩子就再也没有回到陈红的身边。
在陈红的再三追问下,刘某这才不得不直接跟陈红摊牌:“孩子已经被我送回老家,专门找人带了,以后也不会再回到你身边了。”陈红一听就急了,哭着找刘某要孩子,没想到刘某却告诉她:“你这么年轻,以后随便跟哪个男人都能再生,而我快五十岁了才好不容易有个儿子,你就不要跟我争了!”
之后,刘某一直拒绝说出孩子的下落,并给陈红下了最后通牒:“你要是同意,满月后我给你五万块钱,你回家好好养养身体。否则的话,我就没有办法了,你想干什么你随便!”直到这时,刘某才向陈红坦白,说自己根本没有离婚,“找你就是想让你给我生个儿子!”
原想走捷径,却没想成了别人的生育机器。陈红肯定不甘心,但刘某随后竟然消失了。4月16日下午,陈红到超市去买东西,一小时后回来时,发现刘某竟然将门锁换过了,她根本就进不去了!她给刘某打电话,质问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得到的答复是:“没什么意思,你以后不要住在这里了。你自己去办张卡吧,然后把号码告诉我,我给你卡上打五万块钱,否则的话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律师建议起诉对方重婚
昨天,陈红去找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邹君律师进行咨询,想知道自己怎样才能“依法维权”。邹律师表示,陈红与刘某的同居关系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但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刘某重婚。除此之外,陈红的孩子虽然是非婚生子,但她一样具有抚养权,所以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 作者: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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