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注:“康索拉度海法”(the Consulate of the Sea)是一部著名的中世纪古典海商法典,所有学习和研究海商法的人几乎都听说过这部法典,但真正了解这部法典详细内容的人并不多。我有幸获得了这部法典的英文版,为有志于研究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的同仁提供一点资料,现将其第一部分“执政官法庭适用的诉讼程序”翻译成中文,以供参考。由于本人英文水平有限,加之世界历史知识缺乏,翻译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有兴趣了解这部法典的历史背景的朋友,可参阅本人博客文章“欧洲中世纪的国际贸易与‘康索拉度海法’”一文。
第一部分:执政官法庭适用的诉讼程序
1、执政官和上诉法官的年度选举程序
每年圣诞节前一天,各航运团体(marine corporations)的长老、各海上公会(sea guilds)的高级会员
[1]及其全体船长、船员(或大多数)将在圣塞克拉(Saint Thecla)大教堂举行集会,通过投票(而不是抓阄)一致同意或多数同意的形式,从这两类组织的会员中选出两名成员,每类组织一名,但不得是其他公会或组织的成员,也不得是其他职位或职业,一名为执政官(Consul),一名为审理执政官裁决上诉案件的上诉法官(Judge of Appeal)。
进行选举,应当经过海上公会的长老同意,并遵守国王陛下或其继任者批准的公会章程。
2、执政官就职宣誓
圣诞节之日
[2],在瓦伦西亚(Valencia)民事法官的主持下,新当选的执政官要在坎德拉斯圣女大教堂(the Church of the Most Holy Virgin of the Candles)
[3] 进行就职宣誓,保证公正诚实地履其职责,不管出身贫贱,还是位高权重、声名显赫,他都将做到秉公执法,对国王陛下忠心耿耿。主持宣誓的民事法官应当是在国王陛下或总督面前宣过誓的法官。
3、法官的就职仪式与宣誓
圣诞节次日,在海上公会数名成员的陪同下,执政官将新当选的(上诉)法官带到瓦伦西亚国王使臣(Procurator)或代表面前,由该法官向其当面宣誓:他将公正无私、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凡是以这种形式在国王使臣面前宣过誓的上诉法官,将由国王的使臣授予其法官证书。
这是惯例。尽管规定国王陛下或其使臣每年都应指派法官,但是这种特权却至今一直由海上公会的长老们行使,这是因为自有这项特权开始,国王陛下和使臣就从来没有行使过这项特权。
[4] 因此,上述程序还应当遵守。
4、执政官如何选任自己的书记官和上诉法官的书记官
执政官可以选择他认为最适合履行该职务的人选作为书记官(Clerk)。但是,如果认为前任书记官合适,执政官可以在本任期内继续留用。如果在任书记官适于留任,以后选出的执政官可以按照这个程序留用。
执政官询问调查案件结束后,执政书记官协助上诉法官审理上诉案件。
执政官有权因故解雇书记官并指定他人填补空缺。该书记官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5、执政官印章
法庭的执政官应当使用圆形公章,该公章护罩两面是皇室盾徽(Royal Coat of Arms),护罩的第三面或底部是波浪起伏的大海图案。公章刻有环形的铭文:“瓦伦西亚王国海上执政官印(Sigillum consulatus Maris Valentiae pro domino rege)”。
[5]
不管任何目的,只要需要官印,法官(the Judge)
[6] 均可使用该印章。该印章由执政书记官保管。
6、执政官和法官的任职和解职条件
年度执政官在前任离任后立即就任。同样,新法官也将每年任命。但是,执政官和法官在年度结束时可以重新当选,完成任期的执政官可以被选为下年度的上诉法官,同样,完成其任期的上诉法官也可以被选任为下年度的执政官。
7、执政官不能完成任期的,可以指定任何人
执政官因病、工作压力或者其他事由需离开瓦伦西亚的,可以指定任何人填补其职位空缺,但指定的人必须是海上公会的会员。上诉法官也同样如此。
8、执政官履行职责的程序,其职责主要是签发传票的权力
如果向执政官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其对管辖区内的争议依照海事习惯进行裁决,执政官将签发书面传票,交由专门的送达人员(a special messenger)送达给传票指定的人。被传唤人必须在执政官指定的期限内通过该送达人员做出答辩(reply)。
[7]
在答辩中,如果被告(the accused)反驳指控,可以提供对其有利的证据;此外,如果他打算提出反诉,可以提出反诉理由。
被告应当对指控进行答辩,并在否认指控的答辩状(in his refutation)中陈述抗辩的动机(motives for defense)(若有这种动机)。原告对这些否认理由必须进行批驳。
各方当事人将有三天的控告期和答辩期;但是,根据执政官的决定,该期限可以延长或缩短。控告和答辩结束后,尽管不宣誓也并不违法,但如果当事双方要求,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宣誓
[8],保证不进行诋毁诽谤;实事求是地陈述,诚实回答地问题;面对对方当事人盘问,真诚地解释其动机。一方当事人对某问题提出反对,并承诺根据要求提供证据证明其反对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举证。经批准,第一次延期举证的期限为十天,可以给四个十天的举证期,但其条件是:要求延期举证的一方当事方发誓,不是因为恶意或为了拖延诉讼而要求第四个举证期。
如果当事人的证人居住遥远,可以根据证人证言说明的距离,进行延期审理。
经批准延期审理后,当证人出庭并恢复庭审时,可以命令双方当事人到庭,这是因为这些证人是当事人自己传唤的,否则,经过宣誓后,可以记录其证人证言,无需双方当事人到庭。
延期举证、恢复庭审和证人质证这一切程序结束后,执政官可尽快通知当事人宣判的时间。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对证人可以公开质证。宣判时,不得要求当事人放弃上诉的权利。如果上诉,不得执行执政官判决。
在证人质证之前或之后,允许各方当事人再次提交文件或其他可信的资料,以作为证据使用。
[9]
9、证人的可信度
证人询问结束之后,任何当事人均不允许对证人证言或证人本身提出书面的或口头的保留和反对。
但是,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召集的全部或部分证人是该当事人的亲属因而做出了对其有利的证词,或者这些证人是自己的敌人因而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证词,或者认为这些证人名誉不佳,执政官或其咨询员
[10] 应当慎重考虑这些理由,并根据证人的名誉和证人的社会地位判断这些证据的价值。
10、书面传唤当事人的诉讼程序
开庭宣判的传票发出之后,执政官将与书记官一起参加本市的“商人公会”(the city Merchants’ Guild)(咨询)会议,在会上首先宣读起诉状,然后对诉讼进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听取该公会长老们的咨询意见。执政官还将再召集“海上公会”长老们开会,让人当众宣读起诉状,解释诉讼进展情况,听取他们的咨询意见。但是,若执政官愿意先听取海上公会长老们的意见,他们也可以先召开该公会的长老会。
若商人公会和海上公会咨询意见一致,可据此宣判。但是,若海上公会与商人公会的长老们意见不一致,或者执政官不能接受商人公会长老的理由,执政官可以根据海上公会的意见作出判决,这是因为,解决争议应当符合海上公会的意见而不是商人公会的意见。执政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进行判决,因为法律并没有强迫他们进行咨询,国王陛下的宪章(charter)和其他的法律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他们这样做只是在遵循一种古老的习惯。
11、关于上诉
对上述判决不服的,自判决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可以提起上诉。要将上诉状(不能使用普通的请愿书)和执政官审理该案的庭审笔录一起呈交上诉法官。在上诉状中,要列明与庭审有关的全部反对理由。
[11]
12、上诉法官审理案件的程序
上诉人本人要与执政书记官一起向上诉法官申请上诉立案(to file an appeal),申请撤销、改判或者审查执政官的判决。上诉法官收到庭审笔录后,应当确定审理该案的日期,并通知被上诉人本人按期到庭。
但是,若上诉人未在十天的上诉期内提出口头或书面的上诉,执政官的判决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13、上诉审不得提出新证据或新观点
在上诉中,双方当事人不得提出任何新观点(new issues)或新指控(charges),主审法官(the presiding judge)应当按照执政官所遵循的传统习惯,在适当咨询后,对争议的事项和上诉的理由作出上诉裁决。皇帝陛下颁发给海上长老(Elders of the Sea)的特许状(charter)也是这样规定的。
14、上诉登记的程序与时限
上诉人应当立即提出上诉。自提出上诉之日起超过三十个连续日(thirty consecutive)或非连续日,上诉人未说明上诉理由的,则表明他对上诉没有兴趣,放弃上诉并接受执政官的判决。
[12]
15、发布上诉判决的程序
上诉法官和书记官可前述程序向商人公会长老、海上公会长老以及原审咨询过的那些人进行咨询。根据咨询意见,若确信执政官的判决公正,可以维持该判决;但是,若认为该判决错误,可以宣布判决无效,并根据咨询意见改判。对上诉法官的判决,不管以何理由均不得再上诉,任何当事人都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3]
这是皇帝陛下颁发给海上公会长老的特许状中所作的规定。
16、管辖权异议
不管何种争议,若被传唤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执政官在审理其他争议之前,可先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咨询意见,若执政官确认他们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可以强迫被传唤人接受管辖,并根据前述程序解决该争议。但是,根据正当的咨询意见(due advice),若执政官们确认缺乏对该案的管辖权,则应当将案件提交有管辖权的机构审理。
17、口头起诉的判决问题
若口头向执政官起诉,该执政官可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的口头证言;可以将这些陈述和证言转换成书面文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然后与当事人一起向商人公会的长老咨询;在这些长老面前,各方当事人可以申述自己的意见。之所以必须遵循这样的程序,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抱怨执政官不向被咨询的长老们充分反映他们的意见。
然后,执政官应当把证人证言的摘要、双方陈述形成的文件和双方提交的其他材料交给被咨询的长老。这些工作完成之后,双方当事人离开,商人公会的长老们就有关问题向执政官提出咨询意见供其参考。
按照这样的方式,执政官们还可以到海上公会长老那里听取其意见;听取其口头意见后,他们可以形成裁决意见并宣告判决。
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照有关仪式宣告判决并出具书面判决的,应当满足其要求。
[14]
对口头控告并口头作证的案件,提供证据不设时限,也无需遵守其他诉讼程序。
18、对口头判决的上诉
对上述口头判决,任何感到委屈的人均可以在十日内口头宣布该判决不公正。在此情况下,上诉法官将到执政官法庭,并当着原被告双方询问执政官判决的动机和判决的理由。此外,上诉法官可能还会在原、被告的陪同下,拜访商人公会和海上公会的长老,询问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意见。这并不是要询问那些已经提供过咨询的长老,而是要询问其他的长老,根据咨询意见,上诉法官们可以宣布其裁决(verdict),该裁决要按照皇帝陛下特许状(Charter)规定的形式做成书面文件。
该上诉程序应当在三十日内结束,否则如前所述,执政官的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19、一审法院的诉讼费用
在一审中,执政官无权要求当事人支付法院的诉讼费用(court costs)。
20、二审诉讼费用
若上诉法官维持执政官的判决,在其裁决中,可命令上诉方支付其他当事人在上诉中花费的法律费用(legal expenses)。
若他推翻了执政官的判决,或者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正当,可以不让上诉人支付任何法院的费用(any court cost),因为后者提起的上诉是正当的,也可以不要求被上诉方支付任何法院的费用。
21、执政官独任审判程序
若两名执政官有一人不在或正在审理其他案件,案件的受理或其他审判活动(包括案件调查)有可能由一名执政官单独审理;但是,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做出的裁决,必须由两名执政官共同宣布,不得由一人单独宣布。
22、执政官管辖的案件
对所有海运费(lading charges)纠纷、船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船员工资纠纷、船舶股权纠纷、船舶买卖纠纷、向船外抛货引起的纠纷、委托船长或船员指挥船舶引起的纠纷、船舶所有人因配备船舶而借款引起的债务纠纷、货主对船舶所有人的义务纠纷、船舶所有人对货主的义务纠纷、海上和海岸救助引起的纠纷、各类船舶(vessels, galleys, barques)供给引起的纠纷和适用海上习惯的各种协议引起的纠纷。
23、判决的执行
对执政官和上诉法官所作的判决,均由执政官负责监督执行;所有应付款项(all fines)均由认定负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其个人财产、船舶或其占有的财产支付。执行应按照下列方式:根据胜诉方的请求,自定罪(conviction)之日起十日内,责令败诉方以其货物或由其占有并无争议的财产履行判决,或者以他指定第三人占有的财产履行判决,但对第三人占有的财产,以无人提出异议(whose possesions are not burdened by claims)并且可以拍卖履行判决为限。否则,该支付请求只能以败诉方占有的财产支付,即把这种财产视同胜诉方委托败诉方占有的财产。
24、对败诉方财产的处理
城市送达官(the City Summoner)于十日内公布败诉方认可的所有个人财产(personal property)和船舶清单,或败诉方提供的其他各类财产清单。若败诉方没有列出财产清单,受害方可以指认败诉方占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将通过公开拍卖按最高报价出售;拍卖的价款用于履行判决并支付受害方在诉讼中花费的所有费用,但是,受害方在取得该款之前需要提供担保(a guarantee),保证一旦有人提出更早、更合理的请求,他将退还该款项。
[15]
25、不能提供担保的债权人
若债权人是外来人(a foreigner),或虽为本市人但他发誓确实找不到保证人(a bondman)或担保人(guarantor),城市送达官可张贴布告声明,由执政官以某人的财产向找不到担保人的债权人支付特定的赔偿;但是,若有人认为他对该拍卖的财产享有某种权利或索赔权,应于三十日内向执政官报告,并证明其请求的合法性;否则,该拍卖款项将立即支付给该债权人。
若三十日内无人提出主张,则由执政官依照判决直接支付,再无需担保。
26、对败诉方不动产的处理
若败诉方虽无其他个人财产比如海洋船舶或其他海上艇筏等,但却拥有个人房地产,执政官应当书面通知该城市的法院(the city court)或该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并说明,判决支付的损害赔偿应以该人的不动产向对方支付,对经过上诉的案件,还要说明该判决已被上诉法院维持,由于败诉方没有其他个人财产可供执政官执行,故请求该法院以自己的名义执行败诉方的不动产,以履行该判决,因为执政官不能变卖该不动产,这不属于他履行职责的通常程序。
根据执政官或上诉法官的命令和该市授权的特别程序,或根据财产所在地的当地习惯,上述法院将以执政官判决执行人的身份执行该判决。
27、船长要求支付运费而货主因货物灭失或损害拒绝支付
若敞口船舶(open vessel)或其他类型船舶的船长要求货主支付货物运费,而货主则认为,在船长交付的货物与提单相符之前其无义务支付运费,该提单可以证明某些货物已经灭失,而根据其合伙人(his partner)提供的货物装船清单而签发的提单或其他证据,货主认为该货物已经装船,或者货主认为船长疏忽大意造成了货物的损坏,而船长则认为这种指责毫无道理。可以毫不迟延地强制货主立即向船长支付良好货物和水湿或其他损坏的货物的全部运费,但前提是船长应向执政官提供担保人,而且该担保人承诺,对货主提出的货物灭失、水湿或由于船长的过失损坏的赔偿请求,保证予以全额赔偿。
对于这种要求支付运费的案件,则无需提交书面诉状,但前提是该运费的金额能够通过文件证明(attested)或者货主会以某种可接受的方式承认欠费的金额。
28、关于船员报酬或工资
船员起诉船长索赔工资的,无需提供书面的起诉状。
[16]
29、起诉船长索要欠款
依据船长出具的书面欠条提起的借贷诉讼,无需提交书面诉状,但债权人必须亲自到庭,并要求依据欠条支付欠款。若已经超过欠条规定的支付期限,执政官可以根据欠款的金额,责令船长在三天或四天之内支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逾期不付,以债权人指认的无第三人留置权的货物偿还,履行欠条约定的债务金额。否则,债权人指认的货物将用于满足该留置权。
上述安排结束之后,可按前述条款规定的方式向债权人支付,以履行执政官的判决。
30、张贴保证书以保证执行裁决
如果法院发出传票要求被告(the defendant)提供担保,否则必须予以逮捕(restrained)、传讯,该被告若是外来人,他必须立即提供担,否则很可能在审理期间一直被关在城市监狱。若他口头发誓说根本无法履行判决的赔偿额,根据海上惯例,应当将他从监狱中释放出来,除非另有原因。但是,同样根据海上惯例,该被告肯定会被链锁再锁起来,直到他执行了法院的判决。
但是,被传唤人若为本市市民,而且执政官知道该市民有能力赔偿,他们应当指定日期让其提供担保人。执政官收到担保请求后,若未强制过错方(the guilty party)提供担保人,一旦被传唤人不出庭找不到踪影,其财产又不足以履行判决,执政官将不得不以自己的财产按照判决数额补偿受害方的损失。
31、执政官的管辖权
对所有必须根据基本法(basic law)和海上习惯裁决的案件,以及根据海事习惯表述(describe)和解释的案件,海事执政官(Marine Consuls)具有全面的管辖权。
[17]
32、拍卖新船舶偿还债务时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对新建的敞口船舶(an open boat)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船舶,在下水之前、离开船坞之前或者开航之后,若根据某债权人的请求予以拍卖,对拍卖所得价款,木料、沥青、铁钉、柏油和风帆的供应商以及配置船舶其他设备的供应商,均有权依法先于合伙造船的债权受偿,不管这些债权人有无书面证据。这些债权人甚至可以优先于向造船人提供贷款而且具有贷款证明的债权人。
33、船舶拍卖价款不能满足所有债权时的分配问题
上述船舶的拍卖价款不足以偿付造船人(shipwrights)和木材、柏油、铁钉、捻缝和其他造船物料的供应商债权的,该拍卖价款应当根据应付债权金额由所有债权人共同分配,这是因为此类债权人对该财产拥有平等的权利,不能主张优先权,也不能考虑优先受偿问题。
34、完成首航的船舶被拍卖之后,拍卖价款的优先权问题
敞口船舶或任何其他船舶在完成第一个航次后,债权人请求拍卖该被船舶的,该拍卖价款的第一受偿人是船员和船上的雇员(servants aboard the vessel),因为没有人比他们对该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的顺序更优先,也没有人比他们优先受偿的理由更正当。
第二受偿的债权人是造船的贷款人,从最早贷款的人开始,按照贷款的时间顺序受偿。
最后是其他债权人,自最早的贷款人开始受偿。每个获得赔偿的债权人均应提供担保人,由该担保人保证,若无权获得该赔偿,其取得的款项将予以退还。债权人提供不出担保人的,可以发誓,如前所述,经过三十天的公告期后,再向其支付。
若船舶已经完成了第一个航次,而且尚有木材、柏油、铁钉、捻缝或其他造船必需品的供应商或其他人员的部分债务尚未付清,该类债权人没有书面欠款证据的,将不具有优先请求权,也不得优先于其他拥有书面证据的债权人受偿。
船长为借款而抵押的财产(equity)不能足额偿付债权人债权的,若船长借款有担保人,而且担保人保证船长偿还该债务,那么不足的部分可由担保人支付;否则,担保人对该债务不承担支付责任。这是因为担保人并没有书面授权船长将其作为担保人,船长无权将其作为担保人。
35、船长配偶的优先权
法院判决船长的配偶可以分配丈夫的财富(wealth)和该财富的预期收益的,若丈夫没有其他财产可实现该经济权(economic rights),其配偶可申请对丈夫的财产进行清算,并向船舶的拍卖价款提出索赔;若通过结婚证表明,她对丈夫财富的请求权比向船舶拍卖价款提出请求的任何债权人都优先,在此情况下,可判决她与丈夫享有同等的船舶股权,而且该股权比丈夫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更加优先、更加合法。
[18]
36、执政官解决争议的程序
根据国王陛下的授权,执政官在审理所有纠纷时,既无需公告,也无需采用通常的正规审判程序,有权以简易方式进行迅速裁决,即依据庭审的事实和本汇编的惯例和法律所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裁决。
[19]
37、当事人应当支付给执政官的费用
执政官审理所有案件,不管是口头起诉还是书面起诉,都将进行裁决,并按照请求赔偿额每里弗(livre)收一便士(penny)的标准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费用。这就是说,如果诉讼请求标的额为100里弗,不管执政官判决赔偿20里弗还是一分不赔,执政官仍然按照请求数额每里弗一个便士的标准收取,其他诉讼也都按这个比例收费。
[20]
38、上诉法官的费用
上诉法官的收费标准依照执政官认定的数额,每里弗收取三个便士。但是,只有对执政官的判决不服上诉到他那里时,他才能收取。其他情况则不能收费。
39、对执政官的公正性持有怀疑
若因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怀疑法官的公正性而且确有根据,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人或二人被排除不能审理案件,若一人不能审理,必须从海上公会的长老中选择一人,但是若二人均不能审理,则必须从海上公会会员中选择两名无可厚非的长老。
有关案件则由他们共同审理、共同判决。但是,其向各方当事人收取的诉讼费不得高于诉讼标的额每里弗三便士的上述标准,所收费用由他们均分。
40、对上诉法官的公正性持有怀疑
同样,若上诉法官因其公正性受到怀疑而不能审理案件,该法官必须选择一名当事双方均认可的海上公会的会员,由上诉法官与该会员一起共同审理该上诉案件,所收诉讼费由二人均分。
41、执政官和上诉法官依据海上惯例裁决或协商裁决的方式
执政官或上诉法官依照本汇编列明或规定的海上惯例进行裁决。但是,若本汇编列明的惯例不能解决有关争议,可以咨询商人公会和海上公会长老的意见,并与其协商,按照提供咨询的多数人的投票意见作出裁决。
42、债务担保与船舶扣押
执政官依照法律作出扣押船舶或其货物作为债务担保的命令后,若货物的运费(lading charges)尚未支付,则不得扣押船上的货物。在此情况下,通常不得请求扣押船上的货物作为债务担保。
[21]
43、詹姆斯国王关于诉讼代理人就职誓约的敕令
我们,詹姆斯
[22]——阿拉贡、马略卡和瓦伦西亚的国王,巴塞罗那和乌格尔城的伯爵,蒙彼利埃(Montpelier)的主人——以上帝的荣耀,为了马略卡的城市和王国更加富有,也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万代,希望并命令所有诉讼代理人(all attorneys)要复述下列内容作为就职誓词:
我,某某人,宣誓,我将忠实地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我的良心认为不正当的案件,不予接受;在我承办任何案件时,不倾听、不维护、不鼓励任何人接受任何邪恶行为,也不进行恶意指控。但是,做为辩护代理人,不管是在诉讼开始、诉讼过程之中,还是诉讼结束之后,若我认为不正当,我将告知我的当事人,我不会使用有悖良心的任何手段,也不会达成任何协议,我会以有助我的当事人实话实说的方式进行诉讼。
至此结束执政官法庭的诉讼程序。
[1] 通常使用“高级会员”(senior members)这个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更多的是使用“高级船员”(senior sailors)这个称呼。
[2] 即朱利安年历(Julian calendar)的12月11日至12日。利用圣诞日的目的是为了强调这个职务的尊贵。
[3] 在大教堂集会是为了能够容纳所有会员,并且强调该仪式的庄严性。
[4] 这里指的是1284年由阿拉贡国王皮特二世(King Peter II of Aragon)颁布的皇家宪章(the Royal Charter)。第一个担任这种职务的法官是按照这种规定任命的,以后的法官实际上是由“海上公会”的会员选举产生的。
[5] 其英文含义为“Seal of the Consul of the Sea in the Dominion of the King of Valencia.”。
[6] 这里的“法官”,可能是指“上诉法官”,因为原文中的“法官”一般指“上诉法官”。
——译者注
[7] 如果被送达人答辩迟延,要向送达人员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8] 宣誓(Sacramentum calumniae)。这种宣誓由控方的宣誓和辩方的宣誓组成。控方宣誓的内容是,他的指控出于善意(bona fide),而且诚实无欺;辩方宣誓的内容是,他的答辩和反诉依据充分、诚实无欺。
[9] 证人出庭发誓后出具的书面证言,对所有外行人员和教会人员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
[10] 这些咨询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他们的声望如何,对裁决的效力有很大影响。
[11] 以前的习惯是,下级法院的法官要把他的判决理由和案件审理的过程报告给上诉法官。这里改为提交全部庭审笔录。
[12] 非连续期间,可能是指三十天内发生的法定假日和宗教节日。
[13] 如果宫廷(the Court)有朋友的话,也可能会直接向国王上诉。
[14] 由城市的消息报告员(the town crier)沿街重复呼喊,然后将判决书张贴在所有公共建筑物的大门上。
[16]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船员没有文化。如果要求那些收入低微的船员出具书面诉状,他们将不得不花费很大一笔费用去找公证人或律师准备这种文件,这对他们是一种巨大的负担,
[17] 这里的法律和习惯指的是“康索来度海法”中的规定的法律和习惯。
[18] 她至少有权向其丈夫请求返还与其嫁妆相当的金额。
[20] 里弗(livre),法国货币,相当于一镑的银币。——原作者注
[21] 对船长(patron of a vessel)的货物,并不免除扣押。
[22] 这是詹姆斯国王(King James)(1213-1276)为马略卡岛颁布的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