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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贵在务实创新
发表时间:2010-07-1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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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人民法院报头版以《特色法庭: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海南传承》为题,报道了海南法院以瓜菜法庭、鱼排法庭、旅游法庭、交通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期焕发出勃勃生机的经验做法。
     马锡五审判方式今天之所以能够在海南特区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继续开花结果,除了其自身所拥有的魅力和生命力外,最重要的一点应归结于海南法院的机制创新。当然,赋予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新的时代内涵,其所需进行的创新绝非就是简单的“变花样”,关于这点,海南法院的成功实践给了我们如下启示:
     在弘扬精神实质中进行创新,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前提。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是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简单说就是为民、便民、利民。尽管马锡五所处的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是实践证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并没有过时,它不仅符合中国国情与现实,而且也契合现代司法突出简便、便民,一切为民众着想的基本理念。今天,我们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紧贴当今审判工作的特点,在工作机制上进行一些必要的创新,但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弘扬蕴含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核心价值即精神实质,如果抛这个前提,创新就会华而不实,甚至迷失方向。
     在遵循司法规律中进行创新,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必然要求。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必须把握新时期我国司法工作的新变化、新发展、新需要、新动向,遵循其中的内在规律。要深刻认识到,社会转型时期,任何超越该历史阶段的理想化的、不符合中国国情、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要求的司法模式,必然不为人民群众接受。从现在审判实践看,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传统司法模式在与最基层民众直接接触的广大的基层法院和法庭,仍然具有适用的基础。因此,具体到不同地区、不同审级的法院来说,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除了要尊重现代司法的一般规律,还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审级的法院各自所处的不同背景和不同条件,同样还要尊重它们各自发展的特殊规律。总而言之,必须结合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已发生巨大变化的现实以及各地、各级法院、各类审判工作的不同实际,来通盘考虑究竟该以怎样的方式和途径来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从而做到有所扬弃、有所发展,而不是机械适用、照抄照搬或者搞“一刀切”。
     在回应社会需求中进行创新,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有效途径。海南法院的瓜菜法庭、鱼排法庭、旅游法庭等之所以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并且派上大的用场,关键就在于它们有鲜明的指向,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它们均是为了满足当地的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而诞生的。因此,可以肯定,要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人民法院就必须紧紧围绕本地的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最现实需求,作出相应的司法回应,通过培育“特色项目”,搞好有针对性地服务。  
      在改进作风中进行创新,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重要保证。亲民爱民、注重调查、依靠群众的优良作风是马锡五身上最可贵的精神财富,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得以发扬光大的重要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我们传承的不仅只是马锡五的审判方式,更是马锡五的工作作风。不管我们进行怎样的创新,优良的作风始终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必须结合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开展思想作风建设,要坚持用“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武装全体法院干警的头脑,切实增强法院干警在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上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在各级法院形成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从而确保法院的各项改革措施得到切实执行,最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人民法院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所带来的各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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