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已发表于《理论观察》2006年第4期
一、引言
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在所有法学部门中最突出的,这一点已得到很多学者的论证。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李双元教授就认为,比较的方法对于国际私法来说,是与生俱来并具有特殊意义的,从其诞生起,它就直接建立在比较法的基础上。用比较的方法,广泛研究外国法,是它自身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 [1]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规则进行比较,进而对有关国家的民商实体法进行比较,并从立法、司法实践和学说理论等角度,多层次地进行全方位比较研究,从而揭示各国国际私法和有关国家的民商法的一些共同点和发展趋势,是加强国际私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的有效途径。 [2](P87)下面就分别从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作用以及因特网对比较方法和国际私法趋同化的影响两个方进行分析。
二、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作用
国际私法趋同化理论是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李双元教授首创的。其内容是指各国的国际私法随着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迅猛发展,逐渐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趋于接近甚至一致的现象,其表现是在国内法律的创制与运作过程中,越来越多地涵纳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与国际惯例,并积极参与国际私法的统一活动。 [3](P73)国际私法的趋同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间接表现为各国在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中采取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或规则;二是表现为国际社会通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形式制定统一实体法、统一冲突法及统一程序法,即各国在国际私法上的直接统一。 [2](P28)而“趋同化”的途径,既包括在各国国内立法活动中,尽可能吸收那些在法律文化的国际发展进程中,在各国各民族的共同实践中形成的经过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带有普遍性的规则和制度,也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参加到国际私法的双边的和多边的,地区的和世界范围内的统一化活动中去。国际私法趋同化趋势得以加强与法律文化的交流速度和规模随着国际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增加和信息资料传播手段更为便捷有着直接的关系。 [2](P14)
在一个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比较方法起着特别大的作用。比如,著名的《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就是在对当代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与各国司法实践的许多最新最重要的成果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比较便是促进国际私法趋同化的一种手段。
在制定国际私法统一法的过程中,比较方法的地位和作用更为明显。为了确保国际统一私法形式上以及实践中适用的国际统一,私法国际统一时应该力求选择适用统一的概念、术语。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概念、术语,而且即使是字面相同的概念、术语在不同国家却有不同含义,因而为确保国际统一私法的真正的国际统一,它最终应有一套自己的独立于国内法中的概念和术语之外的概念、术语。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比较法的研究工作,尤其是对于具体私法问题的深入的比较法研究。 [4]国际私法在职能上的共同性为其趋同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而国际私法趋同化的实现却是比较方法的功劳。只有运用比较方法,才能从各国立法中寻找出能够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带有普遍性的规则和制度,从而促进国际私法的趋同化。
三、因特网环境下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作用的突显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知道了国际私法趋同化得以加强与信息资料传播手段更为便捷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在过去,获取外国法的资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学中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如今,作为信息资料传播手段的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克服了获取外国法的不便。下面将对因特网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作用以及如何使用因特网搜索法律资料进行讨论。
(一)因特网在国际私法趋同化的优势作用
1、易于访问
因特网上越来越多的法律资料为在国际私法研究中使用比较方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查找外国法律资料已不再需要旅行到其他国家,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并且很多资料是免费的。目前,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最高法院都拥有自己的官方网站。这些立法机关不仅将其颁布的法律发布在网站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与立法过程相关的重要资料也发布在网站上。而判决则可以在各国法院的官方网站上获得。很多官方网站所没有的资料也可通过私人、大学、律师事务所或相关组织的网站获得。如马克斯&S226;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美国国会图书馆等都提供了网络服务。此外,很多法学著作和法学论文也可在因特网上找到,比如在专业法律数据库WESTLAW、LEXIS、JURIS或CELEX中,就可搜索到大量法学著作和论文。甚至有一些期刊只在因特网上以电子版发行,如EJCL。一些网站还提供了电子邮件服务,将最新资料在第一时间发送至用户的邮箱,这就使研究者可以获得法律最新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因特网还有助于打破语言障碍。英语作为网络社会的通用语言,使得很多资料都以英语在因特网上出现。
2、可搜索性
搜索是因特网的一个主要特点。通过关键词,我们可以搜索到外国法律和法学著作。如英国1996年之后的议会立法以及1997年以后的制定法文件不仅可以在因特网上全文获得,而且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到。
3、真实性
一般来讲,只需服务器上的空间和一些简单的网络知识,就可以在因特网上发布文件。一方面,这种发布的便捷使公众可以获得以前由于费用或其它原因通常无法获取的资料。另一方面,因特网分散和自由的特点意味着由谁发布信息以及发布什么信息不受限制,也得不到审查。所以因特网上资料的真实性一直被很多人怀疑。
而现在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文件由官方网站发布:法律由议会或政府网站直接发布、判决由法院网站发布。官方网站发布的资料具有高度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因此,引用电子资料已得到了普遍接受(尽管如何正确引用网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4、时效性
纸制资料时效性很差,而因特网上的资料具有很高的时效性。一个作品从写成到能在因特网上访问之间的时间间隔理论上可以缩小到几秒钟,例如,英国国会上议院通常在一个判决作出后两个小时内就将其放在了网上。 [5]
(二)如何在因特网上搜索法律资料
因特网上不仅有收费法律数据库如WESTLAW、LEXIS、JURIS或CELEX等,还有有大量免费的法律资源。因此,掌握如何在因特网上免费获取法律资料的知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与在因特网上进行一般研究一样,我们可以通过google等搜索引擎引找到相关的法律资料。此外,专业的法律搜索引擎可使用户将搜索限定在一些或所有的法律服务器上,因此搜索的结果将更具相关性。FindLaw’s Law Crawler①、LawRunner Global Index②、Internet Legal Resource Guide③是一些常用的专业法律搜索引擎。
很多搜索引擎还使用了法律索引。它们按照文件的类型、法律学科、资料来源对资料进行分类排列。
四、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知道了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重大作用以及因特网环境下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地位和作用的突显。在因特网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多用于比较的资料的情况下,我们在国际私法研究中再也没有理由不重视比较方法了。随着因特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使用,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必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与因特网的发展以及比较方法的使用相伴随的,将是国际私法趋同化走势的进一步加强。
【注释】
[1]李双元、欧福永.关于国际私法研究方法的几个问题 [J].法学论坛,2003(3).
[2]李双元.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趋同化 [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李双元.国际私法学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 徐国建.《论国际统一私法的方法》 [J].比较法研究,1995(3).
[5] http://www.parliament.the-stationery-office.co.uk/pa/ld/ldjudinf.htm
①http://lawcrawler.findlaw.com
②http://www.ilrg.com/nations
③http://ilrg.com
【出处】
《理论观察》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