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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孤立地看马克东涉嫌诈骗案
发表时间:2007-10-1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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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孤立地看马克东涉嫌诈骗案
      
文/卜平
 
   广东著名律师马克东涉嫌诈骗辽宁籍毒枭宋鹏飞100万元,此案与今年9月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审。法庭上,马克东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坚称自己收取的是合理的律师费,且有代理合同为证。
 
   2001年1月31日晚,宋鹏飞、赵文刚等人在广州金色年华夜总会门前随地小便与保安发生冲突,进而双方打斗致一死三伤。赵文刚通过朋友找到当时是广东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克东律师,双方建立了委托关系。金色年华故意伤害案当时的涉案人员有五人,后来赵文刚取保后没有被起诉,宋鹏飞被起诉后因病重中止了审理,其余两人一人被判刑10年,一人被判三年。实际上马克东涉案的100万也就是为宋鹏飞“摆平”这起事件得到的酬劳。按马克东本人的供述,赵文刚主动找到自己并提出愿意为宋鹏飞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付费,但要争取让案件中止审理。马克东向赵提出总额为100万元的收费标准,首期30万元,实现中止审理目的再交清余款。事实上马克东确实做到让这起恶性伤人案件以宋鹏飞病重为由中止,很显然,这不可能是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而取得的。宋鹏飞、赵文刚在夜总会制造了这起一死三伤的案件的最终结果也决不是来自法律公正的判决。这100万让宋鹏飞、赵文刚受益,马克东得利。所以说,马克东把这100万称为合理收取的律师费,虽然有合同为证,但理由也是不充分的。
 
  既然委托人给付100万是在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前提下达到目的,为什么双方相安无事4年后又把这100万给翻了出来。这还得从毒枭宋鹏飞说起。宋鹏飞原在沈阳从事长途货运等生意。上世纪90年代末期,刘涌黑恶势力独霸沈阳,无法在沈阳立足的宋鹏飞逃到广州。在继续从事自己的货运业同时,安排手下卧底刘涌集团,搜集刘涌的犯罪证据。后来在警方对刘涌进行调查和抓捕时,宋鹏飞提供的情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刘涌倒台后,宋鹏飞重新接手了沈阳的货运市场,并利用贿赂的手段把从广州到东北的公路货运、铁路运输和航空货运等多条线路上的关卡打通。与此同时,宋鹏飞逐步建立了一条从广州到东北的秘密贩毒通道。 
 
   2005年初,宋鹏飞在广州一家酒店门口停车,因保安拒绝其占用别人已预订的车位,他就叫来几个手下把保安活活打死。事后,宋想给保安家属200万元私了未果,家属最终还是报了警,广东警方通过侦查取证,一举端掉了宋鹏飞的涉黑团伙。警方从宋鹏飞记录打通关系的各项支出的账本上发现了2001年一笔100多万元,收款人是马克东。关于这笔支出的用处,宋鹏飞的“搭档”赵文刚称“这笔钱是被马克东给骗走的,当时马克东号称跟公检法关系好,可以帮忙摆平很多事情”。 而宋鹏飞团伙涉黑到贩毒,涉及到广州、沈阳等地的国家公职人员,案件重大,涉案人员众多,并且由中纪委和公安部成立逾百人的专案组直接负责,时至今日,该案还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审理之中。
 
   由此可见,马克东涉嫌诈骗籍毒枭宋鹏飞100万元的问题,绝非是100万律师费这样简单。马克东不是孤立的,如果把其与宋鹏飞案件联系到一起,一些问题就很明确了。从马克东律师办公室将其带走的理由是协查,到底协查什么案件?所以说,最高院指定该案件在辽宁开审不会是无的放矢,没有充分的理由岂能授人以柄呢。
 
   如此这般,那些为马克东鸣不平的律师们还是静下心来,检讨一下自己吧。“有关系”、“能说上话”、“和法院的哪个领导熟”, “需要通融的地方又必须花钱”,腐败造就司法界的“潜规则”让广大律师蒙羞,扪心自问,马克东获得这100万谁能说他是通过正当的法律服务活动获得的?既然我们已经知道马克东是靠“潜规则”得利100万,也就没有必要再去为马克东鸣冤叫屈了,马克东有罪,但是,罪不仅仅是其一人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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